灭世魔龙三岁半 第65节

作品:《灭世魔龙三岁半

    一次驸马都没扮过,倒是扮过公主的丫鬟,擦口脂胭脂编小辫子那种,失去所有尊严的所有者。
    却还是被兔子无故抛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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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作者有话说:为了跳过崽崽们分别的煎熬,直接双更合一[点赞],可以快乐的恋爱日常了[加油]
    第52章 长大重逢:狗狗龙一见面……
    长这么大还头一次看见天庭头号通缉令。
    城门口的布告前里三层外三层挤满了人。
    “提供行踪线索就能去附近仙门上报领取三颗上品灵石啊,三颗!”
    “神仙都捉不到的大能,你若真瞧见了,没准直接就被灭口了,哪里轮到你去得便宜?”
    “我也未必得真瞧见啊,反正去上报,就有好处拿。”
    “想得美!仙门长老会真言咒,你想骗到神仙头上,是真活腻了?”
    跃跃欲试的几个老少爷们一门心思琢磨有没有可能钻空子拿赏金。
    旁边几个小姑娘还在打量通缉犯的画像。
    “神仙不愧是神仙,长得可真俊俏啊。”
    “我见过的那些修士也没有这般漂亮眉眼,这画或许是夸大容貌了。”
    “谁会特地把通缉犯画这么好看啊?兴许本尊更漂亮。”
    “就是,修士都还没升仙呢,真正的仙人本就更漂亮,就像绛耳这样。”
    “也是~”
    “绛耳?”朱燕杵了杵发呆的温绛耳:“绛耳?”
    “嗯?”温绛耳猛地回过神,眨眨眼:“怎么了?”
    “没什么呀?”朱燕笑呵呵:“你怎么都看傻了?也喜欢这样的长相?怪不得咱镇上给你献殷勤的公子哥都被你打发了,还以为是我们温小仙子没有凡心,原来啊~只是凡夫俗子入不得眼啊?”
    “什么?”温绛耳茫然眨眨眼睛,回过味来,顿时尴尬地否认:“你想什么呢?我只是觉得这画上的人着实眼熟,却就是想不起在哪里见过,急死我了都。”
    几个小姑娘继续挤眉弄眼地逗兔子仙女:“噢~只是见过一面的陌生人呀?那为什么小仙子急死了都要想起他呢?”
    温绛耳一愣,绛色眼瞳转了转,“对诶,我干嘛非得想起来?”
    她根本没时间考虑任何与积攒功德无关的事。
    这是她要在雷泽镇待的最后一天了。
    接下来顺便去不周客栈,帮忙治好一些家畜,她就得立即动身回灵泽谷,跟阿娘他们一起为当地老百姓驱除瘟疫。
    这一场持续半年的祈福结束后,她或许又能平安活过一年。
    但也不一定,每长大一岁,她就会越快消耗殆尽,开始嗜睡,这样奔波的生活似乎永远没有尽头。
    她竟然还有闲情逸致驻足观看一张画像,真是稀奇。
    跟镇长家的几个女儿道别后,温绛耳马不停蹄干完了最后一项嘱托。
    原本打算去驿站租马赶往灵泽谷,但是客栈掌柜盛情难却,央求她搭乘马车回去。
    因为刚好客栈的车队要运送一些货品去灵泽谷,可以让温绛耳旅途舒适一些。
    温绛耳也没太客气,跟着一堆混合蔬果和肉腥味的货箱一起被堆放在车厢里,虽然坐姿有些难舒展,但肯定比骑马舒适。
    约莫半夜寅时初刻,马车停在一家客栈,车夫敲了敲车窗,招呼熟睡的温绛耳进驿站歇息一晚。
    温绛耳有些吃惊,她本来是打算星夜赶路,一早就抵达灵泽谷。
    但她选择了搭坐别人的货车,现在车夫要休息,她自然不能反对,只好下车一起进客栈。
    这深更半夜的,人会不自觉放轻脚步声甚至呼吸声,以免打扰客栈里熟睡的客人。
    没想到一进门,就看见大堂里还有一桌食客。
    很是古怪,两个年长的女人站在一个低头沉默的年轻男人两边,抱着他胳膊,似乎想把他架起来。
    温绛耳很少很少注意周围人的长相。
    之所以一眼能看出那是个年轻男人,是因为余光莫名其妙突然被那人侧脸抓住。
    男人侧脸轮廓清瘦精致,黑发高束成狼尾,看起来约莫十七八岁的模样。
    他低头闭着眼睛,撑在桌面上的双手紧握成拳,手上肤色白皙,脸颊到脖子却泛着淡红。
    温绛耳习惯性地一转脚尖走过去,轻声问两个女人:“他怎么了?是突发旧疾吗?我可以帮忙。”
    年轻男人听见身旁熟悉嗓音的一刹那,睁开了眼睛,石珀色双瞳努力恢复焦距,想分辨是梦境还是现实。
    “没有没有。”两个女人解释道:“这是店里的客人,晚上来住店,问有没有羊奶,我们说羊奶没有,是不是要给孩子喝,牛奶行不行,他问我们什么孩子,是给男人喝的,咱店小二就随口说笑了一句,男人来这里多数是叫几坛酒,头一次见来店里要奶的,这小哥哥一听这话,一下子点了五坛酒,要最烈的……”
    温绛耳一愣:“他一晚上喝了五坛烈酒?”
    女人摇头:“没有,才喝下一碗就醉成这样了,剩下的先帮他收起来了,等他明早结账带走。”
    原本这小哥喝醉后想自己回客房,但他一站起来,就觉得周围的世界在旋转。
    以为是有天兵天将追过来作法。
    他开始满屋子乱闪,快把整个驿站给撞翻了。
    最终脑袋磕碰在桌脚上把自己撞疼了,蹲在地上委屈巴巴地哼哼。
    店伙计没人敢上前,倒是老板娘瞧着可怜,叫上弟媳过去,把他扶到桌边坐下来,用热巾子给他敷脑袋。
    巾子还没凉,他脑袋就不疼了,但是死活不肯再站起来。
    担心他半夜又突然发酒疯砸店,老板娘想把他扛回客房睡觉,但他赖在椅子上纹丝不动。
    期间他解释过,说等地板不转了,自己会走。
    但他说话语序有点奇怪,两个女人都没听懂,先后叫来全客栈的伙计和杂役,居然都没能撼动这小哥半分。
    从前哪怕是喝醉的壮汉,三五个人也能按住了,也不知这少年人哪来这一身牛力气。
    温绛耳哭笑不得,原来是个打肿脸充胖子的小孩哥。
    喝一碗酒还不至于让她消耗能量治疗身体,这也没有功德能积攒。
    她随意安慰两句,转身就准备上楼睡一觉。
    擦身而过的瞬间,手腕突然被凉丝丝的手掌箍住。
    起初并没感觉到多大的力量,但随着她尝试挣脱,她的腕骨被勒得咯咯作响,停止挣扎后又会放松,像在警告她不要乱动。
    她被喝醉酒的小孩哥给捉住了。
    “你干什么?”温绛耳另一只手尝试扒开男人的手指:“松手!”
    确实有些紧张,她十八岁之后,就没遇到过力量能与她相抗衡的凡人,已经多少年没有过这种近乎畏惧的情绪了。
    但是这喝醉酒的少年并没有乖乖放开她,反而另一只手也抓住了她的手腕,并且开始缓慢用拇指丈量她的胳膊到手掌。
    就像是在分辨这是不是他熟悉的腕骨形状,他熟悉的触感。
    第一次被陌生男人如此对待。
    温绛耳几乎本能一脚,狠狠踹在他侧腰。
    他连人带椅子一起歪倒摔在地上。
    但他没松手。
    温绛耳被自己惊人的力道带飞向他。
    虽然整个兔子摔在他怀里,但膝盖磕在椅子侧面,她整个往后翻折,把后腰给闪了。
    “哎哟!”温绛耳疼得嗷嗷叫,气急败坏地一只手撑在男人脸侧的地板上,咝咝地威胁:“松手啊!真想挨揍是吗?”
    短暂的沉默,握着她手腕的手掌真的松开了。
    她狼狈地翻身站起来,对周围人尴尬地道了声晚安就迅速跟着店伙计上楼找客房去了。
    “诶有……这小姑娘下脚真狠啊……”老板娘两人急忙蹲身检查那孩子有没有被踹伤。
    是真有些心疼。
    这孩子长相极为漂亮,俊俏又英气,说话却带点孩子气,莫名讨人喜欢得紧。
    何况他出手阔绰,买最贵的酒只喝一碗,穿着又华贵,多半是大人物家的公子哥,得好好照顾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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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自从失去皎尾之后,唯一的好处就是能睡整觉了。
    但温绛耳一般不会把这件事对任何人说,这就好像她从失去皎尾的痛苦中故意寻找快乐,简直是在背叛他们的感情。
    但凭良心讲睡整觉真的很快乐。
    所以今天早上突然被人啪啪啪啪拍脸拍醒后,兔子几乎暴跳如雷。
    她从床上弹起来的瞬间,怒吼声已经到了嘴边。
    你是谁!谁让你进来的!想找死吗!
    失去小狗精的兔子已经变得很有攻击性,对待入侵者,她向来不会客气。
    但在近距离与一张极为俊美面容相对时,心情不受控制地开始好转。
    一种莫名熟悉的安全感席卷全身。
    “你干什么呀?”她粗暴的吼声变成了捏着嗓子的细细语调,仰头与他对视,耳朵发烫:“怎么不敲门就进来呢?”
    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认识这人。
    怎么回事?
    她被鬼上身了吗?
    “我受伤了。”